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专门学科知识,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学制及授予学位: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就业去向:可以在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行政部门,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可以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部门(如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咨询、代理等中介服务单位(如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以及大中型企业等机构从事知识产权的管理、运用、保护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