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本科)
A. 培养目标:能适应社会文艺工作的高级专业音乐人才或合格的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
B. 培养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了解学科前沿动态,有综合运用理论知识的基本研究能力、演唱能力、演奏能力。
C. 培养对象:音乐学本科,修读期四年。
D. 师资情况:音乐舞蹈系有一支整体水平高,教师素养好的师资队伍,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9人、助教5人,有研究生学历4名和4名在读研究生,很多教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艺术表现技能,有较强的科研和音乐创作能力,多数教师在国家、省、州级音乐比赛中多次获奖。
E. 主干学科: 音乐学声乐方向、器乐方向、理论作曲方向。
F. 主要课程: 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手风琴、中国音乐简史与欣赏、外国音乐简史与欣赏、和声学、合唱指挥、歌曲作法、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形体与舞蹈等。
G.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音乐学专业除了正常的理论与技能教学外,还进行艺术实践和教学实习5-6周。
H. 主要专业实践: 教学实习和艺术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