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若干实际数学问题,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数学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业务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严格的数学思维训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原理和运用手段,并通过教育理论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形成良好的教师素养,培养从事数学教学的基本能力和数学教育研究、数学科学研究、数学实际应用等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思想方法,其中包括数学建模、数学计算、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能力;
2.有良好的使用计算机的能力,能够进行简单的程序编写,掌握数学软件和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能够对教学软件进行简单的二次开发;
3.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数学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并初步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数学教学理论;
4.了解近代数学的发展概貌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了解数学科学的若干最新发展,数学教学领域的一些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方法,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学习文理渗透的课程,获得广泛的人文和科学修养;
5.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集体管理能力;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主干学科:数学。
四、主要课程
1、核心课程:数学分析、解析几何、高等代数、概率与统计、数学教学论。
2、必修课程:普通物理、微分方程、微分几何、复变函数、实函与泛函、运筹学、C?语言、初等数学研究。
五、学制与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应修满154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40学分,实践环节14学分。课堂教学中普通(公共)教育类必修课程37学分,教育理论与技能类课程9学分,专业核心课与专业必修课59学分,专业方向分流系列限选课13学分,综合教育类课程8学分,专业任选课14学分(选修范围为本专业任选课程、综合教育类课程、副辅修课程、跨专业课程)。
六、授予学位: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