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1909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迄今已被译成五十余种文字。书中故事情节比较简单,写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当他重返家乡时,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